<正>黔府函[2017]261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贵阳绕城公路西南段增设花溪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贵阳绕城公路西南段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花溪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