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法律依据、税务安排、经营期限、注资方式、投资者权利以及治理机制六个方面对风险投资的两种典型组织形式——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作了一个比较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公司制由于诸多的强制性条款,难以设计出激励与约束相容的利益制衡机制,从而运作效率低下,不能适应风险投资的本质特点;有限合伙制则以其独特的契约安排,将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结合在一起,有效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选择与激励问题,成为风险投资的主导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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