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党和政府在加大对高校腐败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防止腐败行为发生的制度建设,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对高校公职人员的外部行为进行限制,以避免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发生冲突而引发腐败行为。这一制度的实行在一定范围内有效阻断了以公权谋取私利的渠道,对我国高校廉政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已有的外部行为限制制度在针对性、具体操作性及惩处的威慑性等方面都显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因此,针对具有教育行业特点的重点领域及重点岗位进行限制,推行高校问责制度,综合运用多种处罚方式等,是制度完善中需要特别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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