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是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新规定的法律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范围、审判方式及审查对象都应遵循有限性原则。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只能审查被诉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典型案例中确立审查对象是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对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做了进一步的限缩,但该限缩有待商榷。

  • 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