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财社[2019]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加强农村危房改造

  • 单位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