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丰诗歌“灵性”说以道家道教本体论哲学为指导,将诗歌的产生归之于诗人客观存在的心灵或灵性之流露,不同于传统儒学“诗言志”观从义理上对诗所做的阐释,通过对吕洞宾、韩湘子和苏轼、邵雍分别代表的道、儒诗人诗作的验证,圆通了自己的诗歌灵性说,并进一步设计了诗歌灵性流露的多种方法原则。不仅如此,他对于“灵性”的语汇称谓及其文学意趣诉求与审美追求,与中晚明“性灵”诗学存在着一定逻辑关系。因此,张三丰诗歌“灵性”说在我国诗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