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提出了新要求和多项重要举措,成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法律实施监督的指南。在新时代背景下,法律实施及其监督遇到的问题包括:对执法司法的外界干预过多、检察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违法成本过小而存在着故意违法或恶意违法现象、普法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加强、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在法律实施中的带头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基于此,必须加强对干预法律实施行为的监督,坚决排除各种非法干预,排除各种潜规则;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凡是侵害公共利益且没有适格原告的违法行为,都应当纳入公益诉讼的范围;建立健全法律实施的惩罚制度,扩大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适用标准等,以加大违法成本,惩治故意违法、恶意违法现象;创新全民普法的体制机制,探讨完善公共法律体系建设问题,实现全民守法,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促进与监督机制,提高"关键少数"实施法律的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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