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鄂民政发〔2022〕34号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金融办、公安局、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湖北辖内各分支机构:现将《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8月19日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