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利用2004~2017年我国31个省市面板数据分析发现,各省市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并没有充分考虑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当地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而是受其他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调整的影响,即存在"跟风行为"。这种"跟风"不是基于地理位置上的、向相邻地区的"跟风",而是基于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向发达地区的"跟风"。文章建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应该规范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对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行指导和评估,引导和监督各省市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合理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事前统筹指导、事中三方协商和事后政策评估的调整机制,从机制上保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