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讯)历时7年,美国传奇球星迈克尔·乔丹与中国运动品牌乔丹体育之间的纠葛终于有了结果。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判决其商标并未损害迈克尔·乔丹本人的肖像权。商标没有体现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因此判决不构成损害肖像权。2012年2月,迈克尔·乔丹以"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将乔丹体育告上法庭。此后,双方开始了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不过,今日的裁决并不意味着双方日后会偃旗息鼓。今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