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回溯40年来中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这项改革事业经历了4个阶段:第一阶段有着鲜明的"政治性监督"特征,第二阶段呈现了"管理的工具主义"特征,第三阶段属于因地制宜、模式纷呈时期,第四阶段出现了改革的"高位震荡"。从96个政府绩效评估实践案例的关键事件锚定结果来看,这4个阶段主要采用了纪委负责、人事部门负责、编制委员会负责等8类绩效评价体制类型。未来要进一步发展政府绩效评估事业,就必须遵循体制改革的基础逻辑,将政治监督评价、内控评估应用到合理的范围,有针对性地推进由党委、人大、政协、纪委、本级政府、上级政府等负责的不同体制类型的绩效评估改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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