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边际效用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其引发的债务未来将可能出现非预期性扩张,亟需化解轨道交通领域的投资风险和债务压力。通过研究发现城市轨道交通新基建项目在投资债务方面主要存在债务化解渠道不畅、财政补贴压力大、“适度超前”投资标准不明以及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体系等问题。按照严格控制投资有效性、分散投资及债务风险的原则,应建立中央、省、地方三级财政联动和多主体协同的城市轨道规划投资建设管理体系,另外需要增加与“软联通”的同步投入,从管理效率上提升投资有效性,同时分阶段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强化多渠道债务风险化解机制,建立灵活高效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体系,实现交通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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