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新领域、新业态迅猛发展,使得与大数据密切相关的信息检索领域专利申请量不断创造新高。但是,在2018.01版IPC分类号中信息检索领域仅有G06F17/30一个小组,无法很好地标引大数据相关专利申请以实现有效的检索。因此,在2019.01版IPC分类号中,信息检索领域分类号以G06F16/00大组及其下121条细分点组出现,并在后续版本中继续使用。相同时间,CPC分类号也将原G06F17/30及其细分转入G06F16/00大组下,并在后续版本中更新了部分分类号的定义。本文通过对信息检索领域IPC分类号(2022.01版)与CPC分类号(2022.02版)下细分条目的数量和定义内容以及专利文献数量进行分析比较,结合实际案例给出使用G06F16/00大组下IPC分类号与CPC分类号进行检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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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