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文从民族村寨社区旅游增权的现实困境出发,借鉴布劳社会结构理论及国内乡村治理研究成果,将民族旅游场域中的行动主体置于一个结构性的分析框架中,在多重制度逻辑的相互作用中认识行动主体关系进而提出行政性社会的结构特征。在此基础上,借鉴瑞吉纳·斯基文斯(Regina Scheyvens)构建的包含经济、政治、社会、心理四个维度在内的旅游增权框架,结合实践分析行政性社会对民族村寨社区旅游增权的结构性约束参考社区营造实践与治理理论,提出社区增权的突围路径。

  • 单位
    贵州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