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重要组成部分的人口较少民族,是指全国总人口在30万人以下的28个民族。这些民族包括——珞巴、高山、赫哲、塔塔尔、独龙、鄂伦春、门巴、乌孜别克、裕固、俄罗斯、保安、德昂、基诺、京、怒、鄂温克、普米、阿昌、塔吉克、布朗、撒拉、毛南、景颇、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仫佬、土等民族,总人口约189万人。他们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390个行政村,所辖人口相对集中的自然村落约1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