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课程标准中"综合与实践"课程要求学生达成的目标,可以构建起"综合与实践"学生表现性评价的五个维度: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学习情感、学习态度。每个维度又可以建立若干具体二级评价指标,具体如下。知识技能的二级指标有三个:(1)综合运用数学知识表现;(2)综合运用数学技能表现;(3)综合运用数学方法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