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事诉讼中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程序利益保护具有天然的正义性。针对我国目前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关于未成年人的意见表达权出现的问题,借鉴域外(地区)的有益经验,我国可在家事诉讼法中确立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并以此为指导,设计具体的诉讼程序;结合家事调查员制度、利益代理人制度,构建多元的未成年人意见表达机制;构建法官与未成年人的庭外对话机制;扩大听取未成年人意见的事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