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观点认为民主党派的两大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社会服务可以作为当代中国民主党派的一项基本职能独立出来,这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而且具有实践上的可行性,符合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原理,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有着深厚的社会实践基础和经验。社会服务本身具有相对独立的政治地位,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基础。民主党派更好地履行社会服务职能,使社会服务工作取得最大实效,需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社会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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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