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GBZ 112-201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发布实施替代GBZ 112-200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本文就标准修订的意义、相关背景情况、重要指标的修订依据进行解析, 分别就诊断基本原则、诊断依据、剂量评估原则以及处理原则的确定予以详细说明。并对标准实行中某些问题提出建议, 减少标准使用中可能产生的误解和疑虑。

  • 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 放射医学研究所; 北京协和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