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传统政治文化和政府本位行政理念的影响,在河湖流域治理过程中,政府一直兼具“掌舵人”和“划桨人”的双重角色,发挥着河流治理的主体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西藏自治区法律制度建构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本位理念的渐次转型以及公民社会的缓慢发育,为西藏河湖流域善治趋向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7月在西藏考察时,做出加强重要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关于保护西藏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使西藏河湖流域在当前国家深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趋势下,通过公众参与制度化下走向生态善治提供了重要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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