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协议管辖,是国际民商事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合理借鉴《布鲁塞尔条例I》修订版与《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规则,进一步完善我国涉外协议管辖制度体系,适用不方便管辖原则和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替换现行的实际联系原则,进一步明确弱者保护原则的规定,以更好地保障我国涉外协议管辖制度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