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始建于2010年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儿童福利院,最初的服务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孤儿及弃婴,基于本市贫困人口多、单亲家庭多造成困境儿童多的实际情况,福利院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级,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困境儿童经全面评估,确定为监护人缺失或监护人无力进行监护,可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转介到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