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西方传统理性主义以来,人的本质属性被归结于"理性",尤其是在近代认识论时期,对人在认识过程中的主体性即"自我意识"的发扬,人类掌握了思维的自我决定权,使人成为宇宙自然的"立法者"和"征服者"。基于此,人类活动对于自然更是肆无忌惮,因此人类与自然的关系陷于破裂。而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然本质"与"自然界的人的本质"的辩证统一的思想,却在理论上和谐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重新规定了人的本质。这对于当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反思和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