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侵权责任法》出台,"赔礼道歉"开始从道德范畴向法律范畴转变。作为一种新的侵权责任形式被广泛的应用于司法实践中,在促使侵权人真诚悔过和弥补受害者内心创伤方面起到一定积极作用。赔礼道歉适用于人格权、身份权、知识产权、财产权被侵犯的情况,判决赔礼道歉需要满足受害者主动申请、排除"纯财产性"侵权、道歉者自愿的条件,国内外仍有部分学者不同意判决"赔礼道歉",我们认为判决赔礼道歉要注重协商、调解阶段的适用,强调执行阶段的赔礼道歉和限制主义立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法的目的,实现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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