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支持我国外贸出口,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2018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简化了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及进料加工业务流程,调整了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出口收汇、企业分类、航天运输服务零税率申报的相关政策,取消了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专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