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科政〔2022〕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四川省科技计划顺利实施,实现科学、规范、高效、公平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5号)要求,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