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规范行使离不开制度的约束,建立规范完整的教育惩戒制度是保障学校和教师行使惩戒权的关键所在。教育惩戒制度的内容应该具备强制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和教育性的特点。基于此,教育惩戒制度的建立应当以法制建设为根基,建立一套完整立体的教育惩戒制度化体系;细化制度实施的各个环节,加强制度的操作性;保障制度的科学规范,深化对惩戒制度的合理性审查;明确惩戒制度的教育性,充分考量学生的心理生理承受能力,使教育惩戒制度真正能够起到教育、规范学生行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