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环境伦理思想源远流长,在环境法的发展历史上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又是通过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两条路径,分别从环境法学研究范式、环境法治各个环节和环境法律思维等三个层面表现出来的。这种影响既有积极一面又有消极一面,既在理论上又在实践中,既存在以往又面向未来;是推动环境法不断地向前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指导环境法研究的基础。西方环境伦理思想至今仍在不断发展变化,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从绝对对立再走向相对融合,并衍生出修正的人类中心主义新思想,对现代环境法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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