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竞争问题的前提是要界定相关市场,但由于互联网平台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和价格结构不对称性等特质导致传统的替代性分析、假定垄断者测试界定方法陷入失灵的窘境。为此,需要以交叉网络效应的强弱为标准,判断平台两侧用户是否属于同一市场,采取增加替代性因素、更换测试变量等方式对传统方法予以修正,并探索盈利模式测试法和直接证据法在数字平台经济环境中适用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