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文艺法律保护的相关概念、立场、对象、范围和目的等问题,需要以理性的立场和逻辑的思维方式才能得到有效的论证和辨析。民间文艺法律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集体的权利和利益,这就决定了民间文艺法律保护不能只有公法而没有私法,而且民间文艺的公法保护与私法保护应该各司其职、各有目的,不能相互混淆和彼此取代。简言之,私法主要保护的是民间文艺主体的权利和利益,而公法主要保护的是民间文艺本身及其体现出来的文化多样性,同时防止公权力的失职及其对私权利的侵犯。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