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我国2006年至2019年间法院运用了宪法言论自由条款的295份判词进行梳理与分析后,可以看到言论自由条款已一定程度上地影响了法院的司法判断。既有的司法实践中,存在多数判决未区分言论的性质、价值衡量停留于法官主观判断的阶段、贸然引进域外法上的概念等不足。明晰宪法上言论的内涵、建构可操作的价值衡量框架、实现域外法概念的本土化,是达成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保护平衡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