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不同孕周胎儿咽、喉及气管直径的正常参考值范围。方法对401例孕16~36周正常单胎胎儿进行产前超声检查,在清晰显示胎儿咽、喉及气管的基础上测量其直径。结果401例正常单胎胎儿,超声测量胎儿咽直径241例,喉直径314例,气管直径329例。胎儿咽直径从16周时的(2.90±0.40)mm增加至36周时的(9.30±0.42)mm;喉直径从16周时的(3.70±0.32)mm增加至36周时的(11.10±0.87)mm;气管直径从16周时的(1.20±0.10)mm增加至36周时的(3.80±0.31)mm。胎儿咽、喉及气管的直径(Y)与孕周(X)呈显著线性关系,均可拟合直线方程,其回归方程与相关系数分别为Y=-0.76147+0.27727X,r=0.99039,P<0.0001(咽);Y=-0.95126+0.33805X,r=0.99228,P<0.0001(喉);Y=-0.47030+0.11662X,r=0.99167,P<0.0001(气管)。结论不同孕周胎儿咽、喉及气管直径正常参考值范围的建立将为产前判断胎儿呼吸道发育不良及相关异常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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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湖北省孝感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