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搭建以风险为导向的企业主体分类监管框架,应基于外汇市场微观监管的目标和相关要求,同时服务于"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监管需要。对于外汇市场微观监管而言,在外汇局已设立了实需管理/真实性审核、外汇市场行为监管与外汇市场微观审慎监管的"三支柱"政策框架下,明确要求须对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跃的企业/企业集团开展定期监测与风险评估。因此,在对企业主体分类监管模式的探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