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商标注册存在一定的风险且时间较长,很多商家会选择直接购买商标,俨然商标也已经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商标交易过程中,专门为买卖双方提供转让服务的中介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时下,中介机构通常采用"差价模式"或"佣金模式"完成商标转让,前者是以商标转让差价作为中介机构获利方式,后者是以交易佣金作为获利方式。网络技术的发展也为商标交易提供了更多便捷,但受制于商标交易的复杂性,商标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还存在诸多困难,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传统的"差价模式"、"佣金模式"还将成为商标交易的主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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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