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合作共治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合作共治,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六省(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经友好协商,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合作机制,签署道路交通安全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六省(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各省(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常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