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资者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实行注册制改革的今天,有关投资者保护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作用举足轻重。在股票的发行、交易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仅规定在新修订的《证券法》等整体性规定中,还分别规定在创业板、新三板、科创板等市场中。然而,现行规定是远远不够的。注册制势必会推向更加广阔的平台。探索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完善,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方向。因此,结合市场化的发展趋势,股票发行与交易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发展之路是:设立差异化的适当性条件,弱化准入要求;注重持续的适当性管理,强化证券公司持续的适当性管理义务的履行;制定更为系统的规范体系,以《证券法》固定原则性规范,以法规、规章或业务规则统一规范具体、细节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