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情】农民工王某系某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劳务派遣公司将王某派遣至第三方公司担任操作工,未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22年10月15日,王某在下班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王某在本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治疗稳定后,王某向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并被认定为工伤。此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王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为四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为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一次性支付四级工伤长期待遇9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