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部监督是确保单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和服务性质的属性,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协同成为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重要动力。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与外部监督部门烟台市纪委监委联合开展“3+3”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探索出了内部监督新机制,实现了权力的全程“阳光化”运行,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让不想腐成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