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征收制度会受到财政政策影响。1959-1982年,财政权力下放、重工业优先支出,致使农村通货膨胀、地方征地权力增大,所以征地审批机关级别提高、权力回收,补偿标准上调。1982-1998年,分税制促使政府通过城市扩张提高GDP,加之通货膨胀使得征地程序更严格,补偿标准提高。新世纪公共财政下,法律细化了"公共利益"范围、提高了征地透明度,农民参与土地分红。财政从家财型向税收型转变,应当要严格征地程序,加强社会保障,处理好"央-地"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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