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了重大调整。从2014年7月1日开始,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馒头、发糕等面粉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在膨化食品中也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添加剂。其实早在2013年初,原卫生部就已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准备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如今只是瓜熟蒂落而已。之所以说是"重大调整",是因为我国食品添加剂中含铝的品种除了铝色

  • 单位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