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我国新修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对于市场混淆条款做出了许多顺应时代的新变化,改变了原规定适用范围不清晰、与其他法律相重合的问题,也在责任制度和执法保障执法手段上做了完善,可以说吸收了理论与实务届的经验和成果,随之出现了原有司法解释是否还能适用新条款的问题,本文从市场混淆行为的认定方提出一些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