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原有工艺运行效果不佳、出水氮磷超标等问题,对其工艺进行改造。将原有奥贝尔氧化沟主体工艺改造成为A2/O底部鼓风曝气工艺,改造后的污水厂处理规模仍为4×104m3/d,最终出水水质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改造工程仅增加总成本0.121元/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