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阐释现象不但存在于中国当代学者对西方文艺理论的接受领域,也存在于诸如《诗经》等传统文本阐释中。毛亨、毛苌《毛诗故训传》及郑玄《毛诗传笺》以《毛诗序》的说法为前在立场对《邶风·静女》的阐释就是典型的强制阐释。为了迎合这种前在立场,毛、郑不惜改变该诗大多数词语的训诂,甚至改经以就注。我们今天阅读《诗经》,应理性地对待《毛诗序》。既要合理地利用它,又要避免受其过度影响,以免对作品产生不恰当甚至错误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