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友芝在《〈雪鸿堂诗蒐逸〉序》中将明代黔诗分为萌芽、发展、繁荣三期,确定了32位诗人为代表诗人。结合《黔诗纪略》所录诗人诗作来考察,可以发现大部分代表诗人留存作品极少,这使诗歌品鉴无法成为诗人地位确立的重要依据。诗人占籍、诗人影响力及诗歌数量、成就这四个因素综合构成了莫友芝确定代表诗人的条件。莫友芝对诗人地位的确立在文学史上有其积极作用,也为学人认同,但莫氏此论亦存在值得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