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世纪晚期,“dominium”一词的政治含义经历了一个从“完全的权力”到“完全的权利”变迁的过程,具体表现为从支配性的“所有”转变为主体性的“权利”。教会法学家以财产所有权为教皇的至上统治权立论,意在确立教皇对整个基督教世界完全的支配权。方济各会的贫困教义质疑教会的财产所有权,理论上造成了教皇“完全的权力”的崩溃。奥卡姆不仅攻击教皇“完全的权力”诉求,而且通过论证个人“完全的权利”,为以个人权利为来源的世俗政治权力建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dominium政治含义的变迁过程,实际上是“权力必须以权利基础”的权力构建原则得以形成的过程。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