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在刑事司法执法体系中重视对犯罪未成年人的保护。在运用刑罚手段与犯罪作斗争时,尽量将犯罪未成年人放在社区而不是放在监禁机构处置,建立有专门的针对未成年人缓刑和假释(释后观护)的机构,设有专业化的工作人员。除必要的监管和惩罚外,注重对他们的教育矫治,尽可能减少监禁机构容易交叉感染、不利于他们正常社会化过程的负面作用。在管理过程中贯彻与成年罪犯有所不同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 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