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居民参与城市基层治理是国家调适与社会关系的一种机制,其调适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参与渠道的影响,推动参与渠道制度化运行成为推动居民参与的重要路径。居民参与渠道的制度化运行建立在制度支持、技术合理和社会关联三个条件之上。从居民参与渠道的运行现实看,不同渠道的制度化条件存量存在差异,因此需要分类供给。基于功能的公共性和流程的复杂性,可以把居民参与渠道分为复合型、协调型、吸纳型和反馈型四种类型。在分类供给条件的同时需要关注条件供给的复杂性,在考虑纵向政府联动和横向合作的基础上,合理运用激励引导机制、权责适配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居民参与渠道的条件供给有效性。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