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仅体现了我国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中所体现的价值理念和目的,同时,也作为一种具有独特色彩的、全新的环境立法,从而与其他法律区别开来,成为独立的一种法律。虽然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我国一贯之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但是单一的将《环境保护法》的内容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目的进行规范化管理仍不全面,本文将通过生态文明建设下的《环境保护法》内容进行分析,分析生态文明录入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以此进一步的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下的《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和响应措施。

  • 单位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