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农资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兽药店的药架上摆放的“非药品”水产养殖投入品的标签标注有杀菌和预防水生动物发生疾病的功能,且该产品已超过有效期,经立案调查,将当事人的行为定性为经营假、劣兽药,并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本文介绍了该案件的来源、调查经过及查处结果,并就该案件在查处过程中存在的多种违法行为、兽药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思考与分析,以期为此类案件的查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