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2011—2021年乌鲁木齐市区域环境噪声常规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全市及各行政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均等效声级全部在三级(一般)等级之内。中心城区以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分布为主,其中社会生活噪声的影响最广泛,但对声环境的冲击最小,等效声级在三级(一般)等级以内;交通噪声对全市声环境影响范围位居第二,等效声级在四级(较差)等级以内,以中心城区的沙依巴克区和水磨沟区等效声级最高;建筑施工噪声等效声级在五级(差)等级以内、对声环境的冲击最大,但影响范围最小,仅以中心城区的天山区声级最高。周边城区以工业企业噪声的分布为主,等效声级在三级(一般)等级以内。以55.0dB(A)作为非安静区[55.0dB(A)以上区域]和安静区[55.0dB(A)以内区域]的分界线,中心、周边城区中非安静区的面积覆盖比与非安静区中各类声源分布较安静区的高出比之间均呈高度正相关,中心城区自2016年以来受社会生活和交通噪声声源高出比增加的影响,非安静区覆盖比例较2016年之前上升了17.9%~42.2%。结合全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区域环境噪声的主要变化特征,对各类噪声源分别提出相应的防控对策建议。

  • 单位
    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